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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紅外攝像機用的透鏡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hao):2761532閱讀(du):145來源:國知(zhi)局(ju)
專利名稱:一種紅外攝像機用的透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紅外攝像機的組件,具體是一種紅外攝像機用的透鏡。
背景技術
主動紅外攝像機是由紅外感應攝像機和紅外照明系統組成,利用特制的紅外光發 光源產生紅外輻射,產生人眼看不見而普通攝像機能夠捕捉到的紅外光,輻射“照明”景物 和環境,利用普通低照度CCD黑白攝像機或使用“白天彩色、夜間自動變黑白,,的攝像機或 “紅外低照度攝像機”來感受周圍環境反射回來的紅外光,從而實現夜視功能。從發光光源部分來講,目前主要有鹵素燈和LED紅外燈,鹵素燈的技術比較成熟, 具有功率大、照射距離遠等優點,但其功耗大、工作壽命短(4000-5000個小時)障礙了它的 發展,目前在監控領域已經用得很少。相對于鹵素紅外燈,LED紅外燈成本低,使用壽命長 (一顆紅外燈的正常壽命是10萬個小時,而鹵素燈卻只有7-8千個小時),大功率紅外LED 因封裝不同,具有不同的光束角,但普遍都比較大,常見的都在120度左右,只能對近處照 明,要增大照明距離方法只有提升光效,增加功率和減少光束角這3種方法。紅外LED要提 升光效比較困難,而且采用更高效率紅外LED成本會增加很多。增加紅外LED功率不但會 增加采用紅外LED成本,而且紅外LED存在較大的發熱問題,增大紅外LED功率意味著需更 大的散熱機構,會增加產品體積。減少光束角把不需要照射地方紅外光匯聚到較小的立體 角范圍可以大大增加照射距離,這一方法較易實現而且花費相對較低。要實現匯聚紅外光, 需在紅外LED上加一二次配光光學元件,這種元件種類較多,各有優缺點。

實用新型內容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可以使紅外攝像機取得較遠夜視距離同 時又能兼顧近處攝像需求的透鏡。為實現該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方案是一種紅外攝像機用的透鏡,包括透鏡板 體,所述透鏡板體上規則的分布著具有不同光束角的透鏡單元,該透鏡單元由對紅外光透 明的塑料注塑而成。所述透鏡板體為方形或圓形。所述透鏡單元采用兩種以上不同光束角,其數量按照行數和列數對等的呈正方形 分布排列。本方案可兼顧不同距離和范圍的紅外攝像的照明需求;價格相對低廉;采用組合 模式,安裝十分方便。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一。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二。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三。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說明。改善紅外夜視照明系統,增加紅外夜視系統照明距離,并能兼顧紅外夜視系統對 遠距離和近距離的照明需求。本方案主要是把多種光束角透鏡單元混合使用,若只采才用 小角度光束角的透鏡單元,只能兼顧遠距離照明,近距離照明就會有手電筒效應,在較小的 范圍內形成一個亮斑,而周圍會因沒光而過暗。若只采才用大角度光束角的透鏡單元,能把 近處都照亮,但遠處就會因光線不足而看不清。本方案中透鏡單元的采用,對紅外光透明的塑料材料注塑而成,優先使用光學級 PC。如圖1、2、3所示,透鏡板體的外形可以是圓的也可以是方的。其上面由若干具有 不同光束角的透鏡單元按一定規律聚合而成。如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之一,其有兩種不同光束角的透鏡單元1和2 組成,其排列成2*2的矩陣。如圖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之二,其有三種不同光束角的透鏡單元1、2、3 組成,其排列成4*4的矩陣。如圖3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之三,其有三種不同光束角的透鏡單元1、2、3 組成,其排列成3*3的矩陣。透鏡不同光束角的透鏡單元能兼顧不同距離的和范圍的紅外照明需求,使采用本 專利透鏡作二次配光光學元件的紅外夜視照明系統可以取得較遠的夜視距離,同時又能兼 顧近處的攝像需求。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是依據本 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 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一種紅外攝像機用的透鏡,包括透鏡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板體上規則的分布著具有不同光束角的透鏡單元,該透鏡單元由對紅外光透明的塑料注塑而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紅外攝像機用的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板體為方形或 圓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紅外攝像機用的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單元采用兩種 以上不同光束角,其數量按照行數和列數對等的呈正方形分布排列。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紅外攝像機用的透鏡,包括透鏡板體,所述透鏡板體上規則的分布著具有不同光束角的透鏡單元,該透鏡單元由對紅外光透明的塑料注塑而成。本方案可兼顧不同距離和范圍的紅外攝像的照明需求;價格相對低廉;采用組合模式,安裝十分方便。
文檔編號G02B3/00GK201725045SQ201020229969
公開日2011年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0年6月4日 優先權日2010年6月4日
發明者劉興貴, 李錦泉 申請人:劉興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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