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多功能顯微投影儀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光學應用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多功能顯微投影儀,適用于科研、教學、檢驗機構等領域。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人們從事科研、教學、檢驗在收集資料、記錄實驗結果和技術交流等工作中,需要利用顯微鏡進行繪圖、攝影的機會越來越多,但目前現有的顯微投影儀的結構為大屏幕或加一觀察小屏幕,其缺點是結構復雜、價格昂貴,不能用于繪圖;另有一種可用來進行顯微繪圖的直立式繪圖儀,該結構因光路結構的限制,顯微鏡放在接近地面的工作臺底部,操作、觀察不方便,不利推廣應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成本低、操作方便,可進行顯微繪圖,攝影和供多人同時進行觀察研究的多功能顯微投影儀。
本實用新型由光源(2)、聚光鏡(3)、顯微鏡(4)、反射鏡(6)、投影屏(9)等組成,分操作室和投影室,光源(2)、聚光鏡(3)、顯微鏡(4)、反射鏡(6)、風扇(1)置于操作室內,反射鏡(7)、(8)和投影屏置于投影室內,光源經聚光鏡照射到載玻片上的標本,通過物鏡在目鏡上第一次成像,再通過反射鏡(6)、(7)、(8)組成的反射光路,最后在磨砂玻璃投影屏上第二次成像。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結構簡單,光源功率小,由風扇散熱即可,生產成本低;顯微鏡在正常操作位置,投影屏固定在投影室正面,與水平面成一夾角,即便于操作和觀察,又可直接進行顯微繪圖、攝影或供多人同時觀察研究;投影屏幕上成像的圖形清晰、保真度好,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結構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外形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投影屏與反射鏡的角度關系示意圖。
由附圖可知,本實用新型由投影室和操作室組成,兩室中間由遮光板隔離,其結構包括光源(2)、聚光鏡(3)、顯微鏡(4)、反射鏡(6)、(7)、(8)、投影屏(9)和風扇(1)等,安放在顯微鏡(4)底部的光源(2)為12V、50-100W的石英燈泡,其側面設置一小風扇(1)進行散熱,光源(2)經聚光鏡(3)照射到標本上,經過顯微鏡(4)的物鏡和目鏡第一次成像,通過反射鏡(6)(與水平面呈45度角)使光路直轉向反射鏡(7)(與水平面呈45度角),反射鏡(7)又把圖像垂直反射到反射鏡(8)(與水平面呈30度角),最后反射到磨砂玻璃投影屏(9)(與水平面呈60度角)上第二次成像,投影屏(9)置于投影室正面如附圖2所示,與水平面成一夾角,其角度可設置在30-90度之間,以便于繪圖,本實施例為的投影屏(9)的夾角為60度,投影屏的尺寸為20×20CM,便于放置硫酸紙,并使光軸與觀察者視線吻合,便于繪圖和觀察,光軸與投影屏平面垂直,使圖像不被形,通過顯微鏡的粗細兩個焦距調節器和光源電位器進行焦距和亮度的調節,使圖像更為清晰,相應地反射鏡(8)的角度可設置在15-45度之間,投影屏(9)與水平面的夾角為反射鏡(8)與水平面角度的2倍,以使光軸方向與投影屏幕平面垂直。
權利要求1.一種多功能顯微投影儀,包括光源、聚光鏡、顯微鏡、反射鏡、投影屏等,光源經聚光鏡照射到載玻片上的標本,通過物鏡在目鏡上成像,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由操作室和投影室組成,兩室中間為遮光板,反射鏡由三個反射鏡(6)、(7)、(8)組成,光源(2)、聚光鏡(3)、顯微鏡(4)、反射鏡(6)、風扇(1)置于操作室內,反射鏡(7)、(8)和投影屏置于投影室內,在目鏡上第一次成像的圖形,經反射鏡(6)、(7)、(8)反射光路,在投影屏(9)上第二次成像,投影屏(9)置于投影室正面,與水平面呈一夾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顯微投影儀,其特征在于反射鏡組(6)、(7)、(8)與水平面分別呈45度角、45度角、15-45度角。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顯微投影儀,其特征在于投影屏(9)與水平面的角度為反射鏡(8)與水平面角度的2倍。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多功能顯微投影儀,其特征在于反射鏡組(6)、(7)、(8)與水平面分別為45度角、45度角、30度角,投影屏(9)與水平面呈60度角。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顯微投影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屏蔽(9)由磨砂玻璃制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顯微投影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為12V,500-100W石英燈。
專利摘要一種多功能顯微投影儀,由光源、聚光鏡、顯微鏡、反射鏡、投影屏等組成,分操作室和投影室,光源(2)、聚光鏡(3)、顯微鏡(4)、反射鏡(6)、風扇(1)置于操作室內,反射鏡(7)、(8)和投影屏置于投影室內,光源經聚光鏡照射到載玻片上的標本,通過物鏡在目鏡上第一次成像,再通過反射鏡(6)、(7)、(8)組成的反射光路,最后在磨砂投影屏上第二次成像。優點是結構簡單,光源功率小,生產成本低;可直接進行顯微繪圖、攝影或供多人同時觀察研究。
文檔編號G09F19/12GK2241909SQ9521373
公開日1996年12月4日 申請日期1995年6月19日 優先權日1995年6月19日
發明者陸榮杰, 許明強, 姚炳坤 申請人:陸榮杰, 許明強, 姚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