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切機緊急保險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包裝印刷設備領域,尤其涉及模切機緊急保險裝置。
【背景技術】
[0002]模切機在工作狀態下,需要通過清廢部對模切下的廢紙邊料進行清除,現有技術中的清廢部主要采用凸輪帶動傳送主軸前后移動,傳送主軸通過搖臂和連桿間接帶動清廢框上下移動對廢紙邊料進行清除,但是由于凸輪的軸承在使用過程中極易出現問題,導致傳送主軸無法移動,連桿和搖臂連接處下垂,而且清廢框無法上移,造成模切機的牙排與清廢框撞車,牙排維修更換費用約數千元,維修時長為2-7天,對企業的正常生產影響較大。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模切機緊急保險裝置,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巧妙,能夠在凸輪軸承無法工作時,及時切斷模切機工作電源,對模切機制動,防止牙排與清廢框相撞。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5]模切機緊急保險裝置,包括模切機的清廢部的傳動主軸,傳動主軸與搖臂一端連接,搖臂另一端與第一連桿連接,第一連桿通過第二連桿與清廢框的傳動軸連接,所述保險裝置包括用于切斷模切機電源的安全開關,安全開關的控制桿位于搖臂與第一連桿連接處的正下方。
[0006]優選的,所述的控制桿端部設有撞擊球體。
[0007]優選的,所述的撞擊球體采用橡膠制成。
[0008]當模切機清廢部的凸輪軸承出現問題時,傳送主軸無法繼續移動,且搖臂不再給予第一連桿、第二連桿和清廢框的傳動軸以傳動力,清廢框下垂并位于牙排移動的路線上,同時搖臂與第一連桿的連接處下垂,下垂過程中撞擊安全開關控制桿端部的撞擊球體,安全開關切斷模切機的電源,模切機制動,牙排不再移動并避免了與清廢框的撞擊。
[0009]待工作人員對模切機清廢部的凸輪軸承進行檢修后,重新啟動模切機即可。
[0010]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結構簡單,實用性強,對現有技術中的模切機改造快捷方便,而且能夠有效地避免牙排與清廢框的相撞,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降低維修費用。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具體實施方式】中模切機緊急保險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中標注為:傳送主軸I,搖臂2,第一連桿3,第二連桿4,清廢框的傳動軸5,安全開關6,安全開關的控制桿7,撞擊球體8。
【具體實施方式】
[0013]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14]如圖1所示,模切機緊急保險裝置,包括模切機的清廢部的傳動主軸I,傳動主軸I與搖臂2—端連接,搖臂2另一端與第一連桿3連接,第一連桿3通過第二連桿4與清廢框的傳動軸5連接,所述保險裝置包括用于切斷模切機電源的安全開關6,安全開關6的控制桿7位于搖臂2與第一連桿3連接處的正下方,控制桿7端部設有橡膠制成的撞擊球體8。
[0015]當模切機清廢部的凸輪軸承出現問題時,傳送主軸I無法繼續移動,且搖臂2不再給予第一連桿3、第二連桿4和清廢框的傳動軸5以傳動力,清廢框下垂并位于牙排移動的路線上,同時搖臂2與第一連桿3的連接處下垂,下垂過程中撞擊安全開關控制桿7端部的撞擊球體8,安全開關6切斷模切機的電源,模切機制動,牙排不再移動并避免了與清廢框的撞擊。
[0016]待工作人員對模切機清廢部的凸輪軸承進行檢修后,重新啟動模切機即可。
【主權項】
1.模切機緊急保險裝置,包括模切機的清廢部的傳動主軸(I),傳動主軸(I)與搖臂(2 )一端連接,搖臂(2)另一端與第一連桿(3)連接,第一連桿(3)通過第二連桿(4)與清廢框的傳動軸(5)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險裝置還包括用于切斷模切機電源的安全開關(6),安全開關(6)的控制桿(7)位于搖臂(2)與第一連桿(3)連接處的正下方。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模切機緊急保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桿(7)端部設有撞擊球體(8)。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模切機緊急保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撞擊球體(8)采用橡膠制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于包裝印刷設備領域,尤其涉及模切機緊急保險裝置。所述保險裝置包括模切機的清廢部的傳動主軸,傳動主軸與搖臂一端連接,搖臂另一端與第一連桿連接,第一連桿通過第二連桿與清廢框的傳動軸連接,還包括用于切斷模切機電源的安全開關,安全開關的控制桿位于搖臂與第一連桿連接處的正下方。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實用性強,對現有技術中的模切機改造快捷方便,而且能夠有效地避免牙排與清廢框的相撞,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降低維修費用。
【IPC分類】B26D7/18, B26D7/24
【公開號】CN205184906
【申請號】CN201521016567
【發明人】張秦淵, 孫中林, 王震, 郭東召
【申請人】河南瑞光包裝印刷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27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