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減少地下空間變形的深基坑施工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工程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減少地下空間變形的深基坑施工方法,適用于所有長寬比大于2.5,總長超過200米的深基坑及地下空間施工。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深基坑及地下空間的施工技術是:在粧基工程、外部圍護結構完成之后,深基坑土方整體開挖,同時進行內支撐工程,最后逐層拆除支撐并進行地下室的施工。此項技術的特點是:當基坑過深、長度方向過長時,由于外部水土壓力巨大,基坑長度方向變形嚴重,大大超出國家及設計允許值,給施工過程中長度方向的基坑變形控制帶來很大的困難,無法在后期采取控制措施減少基坑變形,因此需要在設計階段就選取合理的施工方法和順序。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為了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及缺陷,提供一種減少地下空間變形的深基坑支撐施工方法,確保深基坑及地下空間的施工質量。本發明不需增加投入,能有效的減小基坑及地下空間的變形,減少安全隱患的同時,也能提高施工質量。
[0004]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5]一種減少地下空間變形的深基坑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驟進行:在深基坑完成外部圍護結構后,中間用臨時圍護結構將深基坑沿長邊方向分為3個區域,先挖左右兩側區域的土方并施工內支撐,左右兩側區域內支撐拆除及地下室封頂之后,再施工中間區域的土方、內支撐及地下室工程。
[0006]所述的外部圍護結構以及臨時圍護結構采用地下連續墻的結構形式或排粧結合止水帷幕的形式。
[0007]所述內支撐形式采用鋼筋混凝土內支撐或采用鋼結構內支撐。
[0008]所述的深基坑是長寬比大于2.5,且總長超過200米。
[0009]深基坑外部圍護結構完成后,中間用臨時圍護結構將深基坑沿長邊方向分為3個區域,先施工左右兩側區域的土方、內支撐及地下結構工程,此過程中由于中間區域土方存在,3個區域各自抵抗坑外水土壓力產生的變形,減少了基坑在長度方向的變形累積;左右兩側區域內支撐拆除完的同時,地下結構也施工完成,靠地下結構自身的剛度即可抵抗外部應力,對中間區域的壓力減小,即可開始中間區域的土方、內支撐及地下結構工程的施工,待結構完成后,拆除臨時維護結構,將3個區域的地下結構相連,提升整體剛度的同時,完成地下空間的連通。
[0010]本發明同樣適用于其它不規則狹長形的長度大于200米深基坑。本發明能極大的減少了深基坑及地下空間的變形,尤其是中間區段,提高整體施工質量。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發明的外部及臨時圍護結構示意圖。
[0012]圖2為本發明為左右兩側區域施工示意圖。
[0013]圖3為本發明為中間區域施工示意圖。
[0014]圖4為本發明為整體地下結構及空間相連示意圖。
[0015]圖5為本發明為整體地下結構及空間整體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0017]如圖1所示,本發明按以下步驟進行:深基坑施工前,完成外部圍護結構1,以及臨時維護結構2,其中臨時維護結構2用于將整個深基坑沿長邊方向分為3個區域。所述的外部圍護結構1、臨時維護結構2均采用地下連續墻,或排粧結合止水帷幕的形式。
[0018]如圖2、3所示,進行左右兩側區域的分別進行左內支撐3、左地下結構6、右內支撐4以及右地下結構7的施工,中間區域不施工。所述的左內支撐3、右內支撐4可以采用鋼筋混凝土或鋼結構形式。
[0019]如圖3、4所示,左右兩側區域左地下結構6、右地下結構7施工完成后,開始中間區域的中內支撐5以及中地下結構8施工。所述的中內支撐5可以采用鋼筋混凝土或鋼結構形式。
[0020]如圖4、5所示,中間區域的中地下結構8施工完成后,拆除臨時圍護結構2,將三個區域的左地下結構6、右地下結構7、中地下結構8相連,完成結構以及空間的連通,地下結構形成整體空間9。
【主權項】
1.一種減少地下空間變形的深基坑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驟進行:在深基坑完成外部圍護結構后,中間用臨時圍護結構將深基坑沿長邊方向分為3個區域,先挖左右兩側區域的土方并施工內支撐,左右兩側區域內支撐拆除及地下室封頂之后,再施工中間區域的土方、內支撐及地下室工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減少地下空間變形的深基坑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部圍護結構以及臨時圍護結構采用地下連續墻的結構形式或排粧結合止水帷幕的形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減少地下空間變形的深基坑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內支撐形式采用鋼筋混凝土內支撐或采用鋼結構內支撐。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減少地下空間變形的深基坑施工方法,適用于所有長寬比大于2.5,總長超過200米的深基坑及地下空間施工,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驟進行:在深基坑完成外部圍護結構后,中間用臨時圍護結構將深基坑沿長邊方向分為3個區域,先挖左右兩側區域的土方并施工內支撐,左右兩側區域內支撐拆除及地下室封頂之后,再施工中間區域的土方、內支撐及地下室工程。本發明能極大的減少了深基坑及地下空間的變形,尤其是中間區段,提高整體施工質量。
【IPC分類】E02D17-04
【公開號】CN104846830
【申請號】CN201510129784
【發明人】劉波, 唐碧波, 王震, 任慧軍, 李俏, 李家洪, 陳江偉, 趙飛
【申請人】中建三局第二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19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