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臺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乒乓球臺,解決現有技術使用不方便,不便搬運等問題,其技術方案是,包括球臺,球臺的四角處均設有支撐柱,每支撐柱通過兩個平行安裝的L型連接塊與球臺相連,支撐柱與L型連接塊通過軸銷相連,可實現前后擺動;每支撐柱與球臺之間還通過上連接桿與下連接桿及一個T型連接塊相連,將支撐柱的擺動范圍限制在之間實現折疊;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有球及球拍的放置位置,以及水杯或者飲料瓶的放置位置,使用方便,且便于拆裝及搬運。
【專利說明】
兵兵球臺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體育用品領域,尤其是一種乒乓球臺。
【背景技術】
[0002]乒乓球臺是乒乓球運動的老式乒乓球臺器械,臺面可由任何材料(國際規定應由堅實木料)制作,具有一定彈性,上層表面叫比賽臺面,長2.74米,寬1.525米,離地面76厘米,與水平面平行臺面為暗色(國際比賽規定應由暗墨綠色纖維素噴漆或涂漆),無光澤,臺邊各有2厘米寬的白線,長的稱邊線,短的稱端線。臺面中央有一條3毫米寬的白線,稱中線,將兩個臺區各分為左右兩個部分(中線本身應被看做是右半邊的一部分),現有娛樂場所中的乒乓球臺,大多存在無法實現折疊,且對于乒乓球、球拍沒有放置儲存位置等問題。
【發明內容】
[0003]針對上述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可折疊、方便使用和球、球拍的存放的乒乓球臺,解決現有技術中拆卸不方便,不便于搬運且球及球拍無法放置等問題。
[0004]其技術方案是,包括球臺,球臺的四角處均設有支撐柱,每支撐柱通過兩個平行安裝的“L”型連接塊與球臺相連,支撐柱與“L”型連接塊通過軸銷相連,可實現前后擺動;每支撐柱與球臺之間還通過上連接桿與下連接桿及一個T型連接塊相連,將支撐柱的擺動范圍限制在之間實現折疊。
[0005]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有球及球拍的放置位置,以及水杯或者飲料瓶的放置位置,使用方便,且便于拆裝及搬運。
【附圖說明】
[0006]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07]圖2為圖1中a處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8]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09]如圖1和圖2所示,乒乓球臺,包括球臺I,球臺I的四角處均設有支撐柱4,每支撐柱4通過兩個平行安裝的L型連接塊3與球臺I相連,支撐柱4與L型連接塊3通過軸銷相連,可實現前后擺動;每支撐柱4與球臺I之間還通過上連接桿7與下連接桿8及一個T型連接塊6相連,將支撐柱4的擺動范圍限制在90°之間實現折疊。
[0010]為方便球拍與球的存放,所述球臺I底面中部螺栓安裝有抽屜2。
[0011]為方便飲料瓶及杯具的放置,所述球臺I前端左側支撐柱4上套裝有半圓筒形可伸縮的夾具9。
[0012]為了增強結構的穩定性,所述左右兩支撐柱4之間焊接有支撐架5。
[0013]為了方便拆裝,所述上連接桿7、下連接桿8與T型連接塊6、支撐柱4之間均采用軸銷連接;T型連接塊6、L型連接塊3與球臺I之間均采用螺栓連接。
[0014]為了增強球臺I與地面的摩擦力,所述支撐柱4的底端套裝有摩擦塊10。
[0015]本實用新型在使用過程中,兩個組合使用,兩個球臺之間放置球網,搬運的情況下,可將支撐柱4向里折疊;且設有用于球及球拍的抽屜,避免使用者每次使用時還要攜帶球及球拍,桌腳上設有放置水杯或者飲料瓶的夾具,使用者在運動時可方便的補充水分,結構簡單經濟實用。
[0016]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有球及球拍的放置位置,以及水杯或者飲料瓶的放置位置,使用方便,且便于拆裝及搬運。
【主權項】
1.一種乒乓球臺,包括球臺(I),其特征在于,球臺(I)的四角處均設有支撐柱(4),每支撐柱(4)通過兩個平行安裝的L型連接塊(3)與球臺(I)相連,支撐柱(4)與L型連接塊(3)通過軸銷相連,實現前后擺動;每支撐柱(4)與球臺(I)之間還通過上連接桿(7)與下連接桿(8)及一個T型連接塊(6)相連,形成支撐柱(4)以其上端與連接塊(3)連接處為支點在0°?90°間轉動的結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乒乓球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球臺(I)底面中部螺栓安裝有抽屜(2)。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乒乓球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球臺(I)前端左側支撐柱(4)上套裝有半圓筒形塑性材料制成的夾具(9)。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乒乓球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右兩側的支撐柱(4)之間焊接有支撐架(5)。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乒乓球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連接桿(7)與T型連接塊(6),下連接桿(8)與支撐柱(4)之間采用螺栓連接;上連接桿(7)與下連接桿(8)之間均采用軸銷連接;T型連接塊(6 )、L型連接塊(3 )與球臺(I)之間采用螺栓連接。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乒乓球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柱(4)的底端套裝有摩擦塊(10) ο
【文檔編號】A47B25/00GK205493037SQ201521066933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1日
【發明人】許長松
【申請人】許長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