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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戲板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0692144閱讀:308來源:國(guo)知局
游戲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被布置成容納至少一個游戲件的游戲板,所述游戲板包括至少一個NFC裝置和以操作方式耦合到所述NFC裝置的多個NFC天線,其中所述NFC裝置被布置成通過經由所述天線中的一個天線與所述游戲件建立NFC來激活所述游戲件的功能。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種用于激活游戲板上的至少一個游戲件的對應方法。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種對應的計算機程序產品。
【專利說明】
游戲板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一種游戲板。此外,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激活游戲板上的至少一個游 戲件的對應方法,且涉及一種對應的計算機程序產品。
【背景技術】
[0002] 當今存在許多不同桌面游戲,例如棋類游戲、拼圖、搭建游戲(例如LEGO?)和基 于主題的游戲。可能需要增加此類桌面游戲的吸引力。

【發明內容】

[0003]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被布置成容納至少一個游戲件的游戲板,所述 游戲板包括至少一個NFC裝置和以操作方式耦合到所述NFC裝置的多個NFC天線,其中所述 NFC裝置被布置成通過經由所述天線中的一個天線與所述游戲件建立NFC來激活所述游戲 件的功能。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NFC裝置進一步被布置成向所述游戲件中包括的NFC 標簽供電,使得所述游戲件可使用所述電力來執行所述功能。
[0004] 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NFC裝置進一步被布置成將功能控制數據寫入到所述 NFC標簽中,使得所述游戲件可取決于所述功能控制數據來執行所述功能。
[0005] 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游戲板進一步包括以操作方式耦合到所述NFC裝置的 微控制器,其中所述NFC裝置進一步被布置成通過識別天線陣列中天線的位置來確定游戲 板上游戲件的位置,且將所述位置提供到所述微控制器,且所述微控制器被布置成取決于 所述游戲件的所述位置而從預定義的功能控制數據集選擇所述功能控制數據。
[0006] 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游戲板進一步包括用戶接口單元,所述用戶接口單元 以操作方式耦合到所述微控制器且被布置成從外部用戶接口裝置接收待用作所述功能控 制數據的數據。
[0007] 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微控制器進一步被布置成記住所述游戲件的所述位 置。
[0008] 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微控制器進一步被布置成取決于所述游戲板上另一游 戲件的檢測到的近程而選擇所述功能控制數據。
[0009] 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微控制器和所述NFC裝置集成在同一封裝中。
[0010] 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天線布置在天線陣列中。
[0011] 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一種游戲系統包括所陳述的種類的游戲板和至少一個游戲 件。
[0012] 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游戲件包括另一NFC裝置,所述另一NFC裝置是由以下 各項組成的群組中的一個:NFC標簽、在點對點模式中操作的NFC裝置,和具有讀取器功能性 的NFC裝置。
[0013] 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另一NFC裝置是NFC標簽,且所述游戲件的功能在所述 NFC標簽中預編程,和/或所述游戲件被布置成經由所述NFC標簽接收來自所述NFC裝置的電 力。
[0014] 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游戲系統包括在棋類游戲、拼圖、搭建游戲或基于主題 的游戲中。
[0015]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種用于激活游戲板上的至少一個游戲件的方法, 所述游戲板包括至少一個NFC裝置和以操作方式耦合到所述NFC裝置的多個NFC天線,其中 所述NFC裝置通過經由所述天線中的一個天線與所述游戲件建立NFC來激活所述游戲件的 功能。
[0016]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種包括計算機可執行指令的計算機程序產品,所 述計算機可執行指令在由處理單元執行時致使所述處理單元實行或控制所陳述的種類的 方法。
【附圖說明】
[0017] 將參考附圖更詳細地描述實施例,在附圖中:
[0018] 圖1示出游戲板的示意性實施例;
[0019] 圖2示出游戲系統的示意性實施例。
【具體實施方式】
[0020] 根據本發明,提供一種被布置成容納至少一個游戲件的游戲板,所述游戲板包括 至少一個NFC裝置和以操作方式耦合到所述NFC裝置的多個NFC天線,其中所述NFC裝置被布 置成通過經由所述天線中的一個天線與所述游戲件建立NFC來激活所述游戲件的功能。
[0021] 桌面游戲常常非常靜態且本質上是非交互式的,其可能(尤其)是由如下事實所導 致:桌面游戲中的動畫對象或游戲件常常需要另外一個電源,而這可能實施起來不切實際。 一些桌面游戲可具有遠程控制的游戲件,但此常常需要另外一個布線,這可能實施起來也 不切實際且從美學視點來看可能不是所期望的。通過借助于NFC激活游戲件的功能,可提供 較動態的游戲體驗,因為可通過建立NFC通道以執行特定功能(例如移動、產生聲音、產生光 效應)來觸發游戲件。舉例來說,當游戲件進入游戲板中的特定天線的近程內時,NFC裝置可 與所述游戲板中包括的另一NFC裝置(舉例來說,NFC標簽)建立NFC通道。隨后,NFC標簽可致 使游戲件的功能組件(例如,馬達、揚聲器、光源)產生特定的預定義效應。
[0022]圖1示出游戲板100的示意性實施例。游戲板100包括NFC裝置102,其以操作方式耦 合到微控制器104 JFC裝置102和微控制器104集成在單一封裝106中。此外,NFC裝置102以 操作方式耦合到天線陣列110中的NFC天線。NFC裝置102可經由多路復用器(未圖示)耦合到 NFC天線。此外,NFC裝置102和微控制器104耦合到向其提供操作電力的電池108。此外,微控 制器104以操作方式耦合到用戶接口單元112,用戶接口單元112可啟用外部用戶接口裝置 (未圖示)以將數據提供到微控制器104。舉例來說,用戶接口單元112還可以是NFC接口單 元。在此情況下,舉例來說,用戶可使用啟用NFC的移動裝置將數據提供到微控制器104。或 者,用戶接口單元112可為Wi-Fi、藍牙或USB接口單元。
[0023]圖2示出游戲系統200的示意性實施例。除游戲板100之外,游戲系統200還包括至 少一個游戲件202。游戲件202包括以操作方式耦合到NFC天線206的NFC標簽204 JFC標簽 204可(例如)包括市場上通常可用的NFC標簽1C,例如由NXP半導體公司生產的NTAG203NFC 標簽1C。應注意,NFC標簽204僅為可內嵌到游戲件202中的NFC裝置的例子。或者(但不限 于),NFC裝置可為在點對點模式中操作的NFC裝置或具有讀取器功能性的NFC裝置。
[0024]此外,游戲件202包括以操作方式耦合到NFC標簽204的功能組件208。舉例來說,功 能組件208可為揚聲器或光源。此外,游戲件包括以操作方式耦合到NFC標簽204的馬達210。 舉例來說,馬達210可使游戲件能夠執行特定的預定義移動。在操作中,可當NFC天線206與 游戲板100的NFC天線中的一個天線進入彼此近程內時在其間建立NFC 212。響應于已建立 所述NFC 212,NFC標簽204可(例如)通過控制馬達210來起始游戲件的移動,或NFC標簽204 可致使功能組件208產生特定效應。
[0025]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NFC裝置102進一步被布置成向游戲件202中包括的NFC標簽 204供電,使得游戲件202可使用所述電力來執行功能。因此,舉例來說,游戲件202并不需要 裝備有電源,這樣可實現游戲件202的較優美的設計。此外,倘若游戲件202將較小,那么使 其裝備有電源可能不可行:在此情況下,游戲件202可仍執行需要電力的功能,因為游戲件 202可從NFC裝置102產生的場提取電力。NFC裝置102可為如市場上通常可用的NFC閱讀器/ 寫入器,包括收發器1C,舉例來說由NXP半導體公司生產的CLRC663收發器1C。在一或多個實 施例中,微控制器104和NFC裝置102集成在同一封裝106中;借此,生產成本可減少。
[0026]此外,NFC裝置102可被布置成將功能控制數據寫入到所述NFC標簽204中。隨后,游 戲件202可取決于所述功能控制數據來執行所述功能。因此,舉例來說,可遠程控制游戲件 202的功能性,同時游戲件202并不需要裝備有專門控制接口。可設想(例如)馬達210可實現 游戲件202的不同移動。在此情況下,NFC裝置102可將規定所述移動中的特定移動的功能控 制數據寫入到NFC標簽204中。隨后,NFC標簽204可使用所述功能控制數據控制馬達210。舉 例來說,功能控制數據可規定定時旋轉移動。此外,可設想倘若功能組件208為光源,那么功 能控制數據規定在所述光源上切換持續一定量的時間。
[0027] 如上文所提及,游戲板100可包括以操作方式耦合到NFC裝置102的微控制器104。 在此情況下,NFC裝置102可進一步被布置成通過識別天線陣列110中天線的位置而確定游 戲板100上游戲件202的位置。也就是說,NFC裝置102可經由多路復用器結構耦合到天線陣 列110中的天線,且NFC裝置102可確定所述天線中的哪一個天線已參與同游戲件202的NFC 天線206的NFC。因為此特定天線具有在陣列110中的給定位置,所以可容易地導出游戲板 100上游戲件202的位置。隨后,NFC裝置102可將所述位置傳遞到微控制器104,且微控制器 104可取決于桌面100上游戲件202的位置來選擇功能控制數據。功能控制數據可選自預定 義的功能控制數據集。可設想(例如)當游戲件202處于桌面100上的特定光點處時,將產生 光效應,而當游戲件202處于桌面100上的另一光點處時,游戲件202將進行特定移動。因此, 可實現較動態的用戶體驗。
[0028]此外,游戲板100可包括以操作方式耦合到微控制器104的用戶接口單元112。在操 作中,用戶接口單元112可從外部用戶接口裝置接收待用作所述功能控制數據的數據。借 此,可容易地重新配置游戲件的功能性。可設想(例如)用戶具有使他能夠將指定特定移動 和聲音/光效應的數據提供到微控制器104的啟用NFC的移動裝置,且微控制器104隨后在上 文所描述的意義上使用那些數據作為功能控制數據。用于鍵入和/或修改所述數據的計算 機程序(例如可下載的"應用")可安裝在所述移動裝置上。應注意,術語"游戲板"可指代可 容納游戲件的任何結構。換句話說,游戲板100未必需要為傳統游戲板,而是游戲板100也可 為含有觸摸屏的結構或游戲板100可自身為觸摸屏。在此情況下,天線陣列110可埋入觸摸 屏下方或內嵌到觸摸屏中。
[0029] 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微控制器104進一步被布置成記住游戲板100上游戲件202 的位置。此可(例如)在棋類游戲被中斷且棋子已意外移動時有用。隨后,當游戲恢復時,可 經由用戶接口單元112詢問微控制器104以獲得所述棋子的所記住的(正確)位置。
[0030] 此外,微控制器104可取決于游戲板100上另一游戲件的檢測到的近程來選擇功能 控制數據。舉例來說,當若干游戲件放置在桌面100上時,第一游戲件(例如,獅子)可在另一 游戲件(例如,另一動物)接近其時產生特定音效(例如,咆哮)。此可實施為如下。NFC裝置 102可確定桌面100上兩個游戲件的位置,且將其以上文所描述的方式提供到微控制器104。 隨后,微控制器104可通過比較所確定的位置來檢測另一游戲件的近程。如果其檢測到所述 近程,那么微控制器104可從預定義的功能控制數據集選擇功能控制數據(例如,用以產生 咆哮的指令)。隨后,微控制器104可致使NFC裝置102將選定功能控制數據寫入到第一游戲 件(例如獅子)的NFC標簽。隨后,第一游戲件(例如獅子)的NFC標簽可致使內嵌的功能組件 (例如揚聲器)產生音效(例如咆哮)。再次,此可實現較動態的用戶體驗。
[0031] 本文中所描述的系統和方法可以由一個計算機程序或多個計算機程序實施,所述 計算機程序可以在單個計算機系統中或跨多個計算機系統以激活和閑置兩者呈多種形式 而存在。舉例來說,它們可以作為由程序指令組成的軟件程序存在于源代碼、目標代碼、可 執行碼或其它形式中以用于執行所述步驟中的一些步驟。以上格式中的任一格式可以壓縮 或未壓縮形式在計算機可讀媒體上體現,計算機可讀媒體可以包括存儲裝置和信號。
[0032]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移動裝置"指代任何類型的便攜式電子裝置,包括蜂窩式電 話、個人數字助理(PDA)、智能電話、平板計算機等。此外,術語"計算機"指代包括例如通用 中央處理單元(CPU)、專用處理器或微控制器等處理器的任何電子裝置。計算機能夠接收數 據(輸入),能夠對數據執行一系列預定操作,并且由此能夠產生呈信息或信號形式的結果 (輸出)。取決于上下文,術語"計算機"將意指(具體來說)處理器或(更一般地)與單個機箱 或殼體內容納的相關元件的組合相關聯的處理器。
[0033] 術語"處理器"是指數據處理電路,其可以是微處理器、協同處理器、微控制器、微 型計算機、中央處理單元、現場可編程門陣列(FPGA)、可編程邏輯電路、和/或基于存儲于存 儲器中的操作性指令操縱信號(模擬或數字)的任何電路。術語"存儲器"是指一個存儲電路 或多個存儲電路,例如只讀存儲器、隨機存取存儲器、易失性存儲器、非易失性存儲器、靜態 存儲器、動態存儲器、快閃存儲器、高速緩沖存儲器和/或存儲數字信息的任何電路。
[0034]如本文所使用,"計算機可讀媒體"或"存儲媒體"可以是能夠容納、存儲、傳送、傳 播或傳輸計算機程序以供指令執行系統、設備或裝置使用或結合指令執行系統、設備或裝 置使用的任何構件。計算機可讀媒體可以是例如(但不限于)電子的、磁性的、光學的、電磁 的、紅外線的或半導體的系統、設備、裝置或傳播媒體。計算機可讀媒體的更多具體例子(非 詳盡性列表)可以包括以下:具有一或多個電線的電連接、便攜式計算機磁盤、隨機存取存 儲器(RAM)、只讀存儲器(ROM)、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EPROM或快閃存儲器)、光纖和便 攜式壓縮光盤只讀存儲器(⑶ROM)。
[0035] 應注意,已經參考不同標的物描述了以上實施例。具體來說,一些實施例可能是已 參考方法類的權利要求來描述的,而其它實施例可能是已參考設備類的權利要求來描述 的。然而,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將從上述內容了解到,除非另有說明,否則除屬于一種類型標 的物的特征的任意組合外,與不同標的物相關的特征的任意組合,特別是方法類的權利要 求的特征和設備類的權利要求的特征的組合,也視為與此文獻一起公開。
[0036] 此外,應注意圖式是示意性的。在不同圖式中,類似或相同元件配備有相同的附圖 標記。此外,應注意,為了提供示意性實施例的簡潔描述,可能并未描述屬于技術人員的習 慣做法的實施細節。應了解,在任何此類實施方案的發展中,如在任何工程或設計項目中, 必須制定大量實施方案特定的決策以便實現研發者的特定目標,例如遵守系統相關的和商 業相關的約束條件,這可以從一個實施方案到另一實施方案有所變化。此外,應了解,此類 發展工作可能是復雜且耗時的,但不過是本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進行設計、制造和生產的 例行任務。
[0037] 最后,應注意,技術人員將能夠在不脫離所附權利要求書的范圍的情況下設計許 多替代實施例。在權利要求書中,置于圓括號之間的任何附圖標記不應解釋為限制權利要 求。詞"包括"不排除權利要求中列出的那些元件或步驟之外的元件或步驟的存在。在元件 之前的詞"一"或"一個"不排除多個此類元件的存在。權利要求書中所述的測量可以借助于 包括若干獨特元件的硬件和/或借助于適當編程的處理器來實施。在列出若干構件的裝置 權利要求項中,可以通過硬件中的同一個項目實施若干這些構件。在彼此不同的附屬權利 要求項中敘述某些措施這一單純事實并不指示不能使用這些措施的組合來獲得優勢。
[0038] 附圖標記列表
[0039] 100游戲板
[0040] 102 NFC 裝置
[0041 ] 104微控制器
[0042] 106 1C 封裝
[0043] 1〇8 電池
[0044] 110天線陣列
[0045] 112用戶接口單元
[0046] 200游戲系統
[0047] 202游戲件
[0048] 204 NFC 標簽
[0049] 206 天線
[0050] 208功能組件 [0051 ] 210 馬達
[0052] 212 NFC
【主權項】
1. 一種被布置成容納至少一個游戲件的游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游戲板包括至少一 個NFC裝置和以操作方式耦合到所述NFC裝置的多個NFC天線,其中所述NFC裝置被布置成通 過經由所述天線中的一個天線與所述游戲件建立NFC來激活所述游戲件的功能。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游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NFC裝置進一步被布置成向所述游 戲件中包括的NFC標簽供電,使得所述游戲件能夠使用所述電力來執行所述功能。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游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NFC裝置進一步被布置成將功能控 制數據寫入到所述NFC標簽中,使得所述游戲件能夠取決于所述功能控制數據來執行所述 功能。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游戲板,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以操作方式耦合到所述NFC 裝置的微控制器,其中所述NFC裝置進一步被布置成通過識別天線陣列中所述天線的位置 來確定所述游戲板上所述游戲件的位置,且將所述位置提供到所述微控制器,且其中所述 微控制器被布置成取決于所述游戲件的所述位置從預定義的功能控制數據集選擇所述功 能控制數據。5. 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游戲板,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用戶接口單元,所述用戶 接口單元以操作方式耦合到所述微控制器且被布置成從外部用戶接口裝置接收待用作所 述功能控制數據的數據。6.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游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控制器進一步被布置成記住所述 游戲件的所述位置。7. 根據權利要求4或6所述的游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控制器進一步被布置成取決 于所述游戲板上另一游戲件的檢測到的近程來選擇所述功能控制數據。8. 根據權利要求4、6或7所述的游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控制器和所述NFC裝置集成 在同一封裝中。9. 根據在前的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游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線布置在天線陣列 中。10. -種游戲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在前的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游戲板和至少 一個游戲件。11. 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游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游戲件包括另一 NFC裝置,所述 另一 NFC裝置是以下各項組成的群組中的一個:NFC標簽、在點對點模式中操作的NFC裝置, 和具有讀取器功能性的NFC裝置。12.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游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另一 NFC裝置為NFC標簽,且其 中所述游戲件的所述功能在所述NFC標簽中預編程,和/或其中所述游戲件被布置成經由所 述NFC標簽從所述NFC裝置接收電力。13. 根據權利要求10到12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游戲系統,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在棋 類游戲、拼圖、搭建游戲或基于主題的游戲中。14. 一種用于激活游戲板上的至少一個游戲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游戲板包括至 少一個NFC裝置和以操作方式耦合到所述NFC裝置的多個NFC天線,其中所述NFC裝置通過經 由所述天線中的一個天線與所述游戲件建立NFC來激活所述游戲件的功能。
【文檔編號】A63F3/00GK106063990SQ201610224105
【公開日】2016年11月2日
【申請日】2016年4月12日 公開號201610224105.4, CN 106063990 A, CN 106063990A, CN 201610224105, CN-A-106063990, CN106063990 A, CN106063990A, CN201610224105, CN201610224105.4
【發明人】斯里卡什·丹大穆迪, 哈里什·D·迪克西特, 斯瓦普尼爾·山克哈爾·伯高克爾, 斯里達·帕塔吉
【申請人】恩智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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