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動感運動單車專用中軸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動感運動單車專用中軸組件,屬于單車中軸裝置領域。
背景技術:
騎自行車是一種非常好的有氧代謝運動,可對人體健康起到積極的影響,對于防止肥胖、重塑身材更為明顯,動感運動單車與普通的自行車不太一樣,它雖然也有車把、車座及車輪,但它是固定在地面某一位置上,使用者坐在上面進行著與普通自行車一樣的蹬車動作,就可以使這種單車的車輪轉動,而它的底盤始終是固定的,這種運動是在單車上以坐姿蹬車,或站起來用立姿蹬車,有時也可模擬上山、下坡等自然的騎車動作;一般動感運動單車的中軸均采用普通家用自行車中軸,直徑為20mm,兩端各用一個螺栓連接,如申請號為200810025237. X的中國專利,此種中軸組件易松動、脫落,中軸端面易斷裂,斷裂后無法維修,需更換中軸,即增加維修成本,又減少了整機的使用壽命。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牢固、不易松脫、組裝簡便的動感運動單車專用中軸組件。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該動感運動單車專用中軸組件,包括定位中軸、曲柄和帶牙盤曲柄,曲柄和帶牙盤曲柄安裝于定位中軸的兩端,其特征在于定位中軸兩端面設有多個定位孔,定位孔內安裝螺栓,定位中軸兩端開有定位槽,定位槽內安裝彈簧擋圈。所述的定位孔為3個或4個。曲柄與定位中軸采用4孔或3孔定位,使得定位中軸的軸端面與曲柄端面連接緊密,減小了摩擦力,同時180度旋轉匹配,可方便定位,曲柄可通用互換,維修方便,延長了動感單車整機的使用壽命。所述的定位中軸的直徑為40mm。直徑增加,增強了定位中軸的強度,可有效的防止定位中軸端面的斷裂。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外觀新穎、結構簡單、穩定性高,組裝拆卸簡便,便于維護;定位中軸采用優質的 40Cr材料,直徑達到40mm,韌性和耐久性增強,兩端開槽,以彈簧擋圈固定中心位置,與曲柄采用4孔或3孔定位,軸端面與曲柄端面連接緊密,減小了相互之間的摩擦力,180度旋轉匹配,可方便定位,曲柄可通用互換,維修方便,有效的延長了動感單車整機的使用壽命。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分解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定位中軸立體圖示意圖。其中1、定位中軸2、曲柄3、帶牙盤曲柄4、螺栓5、定位槽6、定位孔。圖1 2是本實用新型的最佳實施例,
以下結合附圖1 2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附圖1 2:該動感運動單車專用中軸組件,包括定位中軸1、曲柄2和帶牙盤曲柄3,曲柄2和帶牙盤曲柄3安裝于定位中軸1的兩端,定位中軸1的直徑為40mm,定位中軸1兩端面設有定位孔6,定位孔6為3個或4個,定位孔6內安裝螺栓4,通過螺栓4固定安裝曲柄2和帶牙盤曲柄3,定位中軸1兩端開有定位槽5,定位槽5內安裝彈簧擋圈。工作過程如下本實用新型是動感單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件,整體采用分體組合式結構,曲柄2、 帶牙盤曲柄3與定位中軸1均通過定位孔6定位,使得定位中軸1的兩端面分別與曲柄2、 帶牙盤曲柄3的端面連接緊密,減小了相互之間的摩擦力,定位中軸1與曲柄2、帶牙盤曲柄 3同時180度旋轉匹配,可方便定位,又由于定位孔6為3個或4個,結構穩定性較高,不易發生松脫的現象,曲柄2和帶牙盤曲柄3均可通用互換,維修方便,有效的延長了動感單車整機的使用壽命。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加以變更或改型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是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改型,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動感運動單車專用中軸組件,包括定位中軸(1)、曲柄( 和帶牙盤曲柄(3),曲柄 (2)和帶牙盤曲柄(3)安裝于定位中軸(1)的兩端,其特征在于定位中軸(1)兩端面設有多個定位孔(6),定位孔(6)內安裝螺栓,定位中軸(1)兩端開有定位槽(5),定位槽(5) 內安裝彈簧擋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感運動單車專用中軸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孔(6) 為3個或4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感運動單車專用中軸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中軸 (1)的直徑為40mm。
專利摘要動感運動單車專用中軸組件,屬于單車中軸裝置領域。包括定位中軸(1)、曲柄(2)和帶牙盤曲柄(3),曲柄(2)和帶牙盤曲柄(3)安裝于定位中軸(1)的兩端,其特征在于定位中軸(1)兩端面設有多個定位孔(6),定位孔(6)內安裝螺栓(4),定位中軸(1)兩端開有定位槽(5),定位槽(5)內安裝彈簧擋圈。具有結構簡單、穩定性高,組裝拆卸簡便,便于維護等優點。
文檔編號A63B22/08GK201989566SQ20112006192
公開日2011年9月28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11日 優先權日2011年3月11日
發明者單海寧, 李仲杰, 狄文龍 申請人:山東匯祥健身器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