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健身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健身器材行業,尤其與一種供雙手握持的健身器材有關。
隨著人們經濟生活水平的逐漸提高,人們越來越重視身體的健康,于是健身器材也就越來越廣泛的流行起來,然而縱觀市場上現售的健身器,要么體積龐大,要么外形笨拙,一般比較適于專門的健身場館使用,然而,現今人們的生活節奏越來越快,能抽出大塊的時間去專門的健身場館去作健身運動已不大可能,于是,人們對能適合家居及辦公場所使用的輕巧、靈活的健身器材的要求也越來越強烈,且上述提到的健身器材大部分只能對身體的不同部位進行鍛煉,如想同時對身體的不同部位鍛煉,則需要多種健身器材結合使用,才能達到鍛煉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健身器材,其體積小,輕便靈活,適用于各種場所,且能達到同時對身體不同部位鍛煉的目的。
為達成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健身器,該健身器包括彎曲管狀本體,其兩端部各轉動設置一適合手握持的手把,上述手把兩端各設有一限位擋止,且上述彎曲管狀本體,其重心落在手把中心連線上,且該重心位于上述管本體上,又,上述手把與其中心連線呈一定角度,且相互平行。
上述彎曲管狀本體的重心還可落在手把中心連線的中點上。
上述彎曲管狀本體可作成帶有四段彎曲部的蛇形圓管。
上述位于本體端頭的限位擋止為相對本體轉動狀,且與握把一體轉動。
所述的轉動限位擋止為適合于手握拿的圓球狀。
由于采用上述結構的健身器,使人們無論在家居還是在辦公場所,隨時可以拿起來鍛煉,其蛇形管的結構,還可配合身體不同部位的動作,如頸、腕、腰、臂等部位,達到多部位同時鍛煉的目的。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詳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立體分解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組合狀態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組合示意圖。
參閱
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健身器,包括一彎曲管狀本體1,在該本體1的兩端部各設置一適合手握持的手把2,該手把2可相對于本體1轉動,且在上述手把2兩端各設有一限位擋止31、32,其中,一個限位擋止31設置在本體1的端頭,既起到封閉本體1端頭的目的,又同時起到限位的作用,且上述本體1的重心落在手把2中心連線上,且該重心位于上述管本體1上,又,上述手把2與其中心連線呈一定角度,且相互平行,上述本體1的重心還可落在手把2中心連線的中點上。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實施例一,其本體1作成帶有四段彎曲部的蛇形圓管。
上述健身器在運動時,手持手把2,在轉動手把2的同時,可配合身體不同部位的動作,如肩、腰、背、頸、臂等部位,來達到同時鍛煉該部位的目的,且其結構新穎,在達到鍛煉身體的同時,給人賞心悅目的感覺。
另一方面,本實用新型體積較小,輕便靈活,便于擺放,適用于家居及辦公場所等,信手拈來,便可在把玩的同時,達到強身健體的目的。
另外,本實用新型還可作成如圖3所示的實施例二的結構,既本體1端頭的限位擋止31也作成與本體1相對轉動狀,則這種結構使該限位擋止31可手把2一體轉動,使用起來更方便,動作更流暢;若將該限位擋止31作成適合于手握拿的圓球狀,則更符合人體功學原理,使手部動作時,既可握住圓球頭狀限位擋止31,又可握住手把2,使動作更為流暢,更方便使用者。
上述實施例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兩種實施方式,其彎曲部可不限于四處,其本體1的重心也不限于手把2連線的中點上,只要滿足其為彎曲管狀本體,重心落在手把連線與管本體的交點上,且手把與其中心連線呈一定角度,且相互平行,即滿足本實用新型的要求,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 一種健身器,其特征在于該健身器包括彎曲管狀本體,其兩端部各轉動設置一適合手握持的手把,上述手把兩端各設有一限位擋止,且上述彎曲管狀本體,其重心落在手把中心連線上,且該重心位于上述管本體上,又,上述手把與其中心連線呈一定角度,且相互平行。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健身器,其特征在于上述彎曲管狀本體的重心落在手把中心連線的中點上。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健身器,其特征在于上述彎曲管狀本體為帶有四段彎曲部的蛇形圓管。
4. 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一種健身器,其特征在于上述位于本體端頭的限位擋止為相對本體轉動狀,且與握把一體轉動。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轉動限位擋止為適合于手握拿的圓球狀。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健身器,該健身器包括彎曲管狀本體,其兩端部各轉動設置一適合手握持的手把,上述手把兩端各設有一限位擋止,且上述彎曲管狀本體,其重心落在手把中心連線上,且該重心位于上述管本體上,又,上述手把與其中心連線呈一定角度,且相互平行,由于采用上述結構的健身器,使人們無論在家居還是在辦公場所,隨時可以拿起來鍛煉,其蛇形管的結構,還可配合身體不同部位的動作,如頸、腕、腰、臂等部位,達到多部位同時鍛煉的目的。
文檔編號A63B26/00GK2477223SQ01200258
公開日2002年2月20日 申請日期2001年1月18日 優先權日2001年1月18日
發明者格瑞·思密斯 申請人:信爾國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