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骨折治療的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用于骨折治療的板。
背景技術:
為了輔助斷骨的治療和康復過程,已知使用板、螺釘、銷和線環作為內部固定裝置。對于復雜的斷裂,骨頭和骨碎片必須借助于板牢固地固定。然而,剛性板增大了由于應力遮擋效應而造成的骨連接不正或不連接的風險。
為了減少由于應力遮擋效應而造成的骨連接不正或不連接的風險,必須降低板的剛性。然而,這降低了板的強度并且在一些情況下會導致板的疲勞破壞。因而,期望一種在金屬板的強度和剛度之間具有理想比例的用于骨折治療的板。除了其他有利性質以外,權利要求
中描述的主題也能滿足這些需求。
發明內容
用于骨折治療的板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第二表面與第一表面相反并且適應且適合于面對骨表面,并且第一和第二表面的至少一個限定了所述板的至少一個橫截面的邊界的至少一個大致線性形狀的部分。
接骨(osteosynthesis)使用的常規板通常具有由兩個同心半徑形成的橫截面。與這種橫截面相比,對于給定的厚度和寬度,本公開的板具有與常規圓形分段設計相比增大的強度以及降低的剛性。增大的強度的優點在于降低板的疲勞破壞的可能性,并且降低的剛性有利地降低由于應力遮擋效應(stress-shielding effect)造成的骨連接不正(ma1-union)或不連接(non-union)的風險。第二表面適應且適合面對骨頭在斷裂位置處的表面的事實使得板能在斷裂位置處更牢固地固定。另外,制造工藝得到改進,因為具有兩個同心半徑的常規橫截面更昂貴且勞動密集。
在又一方面,板的橫截面的邊界限定矩形的長邊,所述橫截面的邊界內接于所述矩形內部,第二表面限定非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其位于矩形內部并且定位在形成矩形的長邊之一的一部分的兩個大致線性形狀的側部之間,并且第一表面限定中間部分,該中間部分形成矩形的另一個長邊的一部分并且定位于位于矩形內部的兩個側部之間。
這在實踐中是特別有利的,因為對于相同的厚度和寬度而言矩形橫截面與常規圓形分段設計相比具有增大的強度以及降低的剛性。這減少板疲勞破壞的可能性并且降低了骨連接不正或不連接的風險。另外,使用矩形棒作為原材料還減少了骨折板的制造成本。
在用于骨折治療的板的一個方面中,板限定一平面并且所述至少一個大致線性形狀的部分平行于該平面。有利地,該板能由一段原材料制造,在壓力機中或在其他適合的機器中,降低板的制造成本。
在又一個方面,板具有至少一個大致線性形狀的部分,其鄰接至少一個非線性形狀的部分。這在將板固定至骨期間是特別有利的,因為與非平狀表面相比,平狀表面比如通過工具更穩固地保持就位。
在板的另一方面,非線性形狀的部分限定橫截面的邊界的大致凹面或大致凸面部分。這是特別有利的,因為大致凹面或大致凸面的非線性形狀的部分能通過在大致矩形棒提供凸面切口或通過從原料的矩形棒中切割凹面部分來容易地制造。
在另一方面,非線性形狀的部分是彎曲的,并且尤其具有圓弧形狀。這在板的制造期間是特別有利的,因為大多數切割和成形工具適合于產生圓形表面和/或切口。另外,彎曲的表面是特別有利的,因為它們有助于防止骨頭在斷裂位置處周圍的組織受到損害,這縮短了手術之后的復原時間并且增加了患者的幸福感。
在用于骨折治療的板的再一個方面,由第二表面限定的非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適合于匹配骨表面的輪廓。其優點在于,增強了手術期間第二表面在骨表面上的放置并且因此提供了板至骨表面的改進的附接。
在本公開的另一個方面,板的第一表面是大致凸面形狀的。這有利地給本公開的板提供充分的厚度并且因此提供充分的強度。
在本公開的板的另一個方面,第一表面限定大致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在手術期間,其具有如下優點:便于使用工具以在手術期間將板保持就位以提高板至骨表面的附接。
在用于骨折治療的板的另一個方面,由第一表面限定的大致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基本上平行于第二表面的大致線性形狀的側部。這是特別有利的,因為這引起增大的強度,同時剛性降低,并且防止用于骨接合手術過程中使用的板的疲勞破壞。另外,用來將板附接至骨表面的工具更容易使用,從而改進板至骨的附接并且因此改進復原過程以及患者在此期間的舒適度。
在板的另一方面,由第一表面限定的側部在板的橫截面中彎曲或大致線性地成形。這些彎曲或大致線性形狀的部分容易制造,并且它們有助于防止對骨板位置處的組織造成損害。
在另一方面,板具有限定縱向范圍的細長形狀。另外,板的橫截面大致垂直于縱向范圍。因而板的橫截面在沿著板的長度的每個點處大致垂直于骨表面。這是特別有用的,因為骨的橫截面沿著骨頭的縱向范圍能顯著地改變并且與骨頭的中心部分的通常較薄的橫截面相比,在骨頭的端部處具有通常更大的橫截面,因而板的大致非平面形狀的中間部分能沿著骨頭的長度具有不同尺寸的橫截面。
在板的另一方面,在板的基本上每個橫截面處沿著縱向范圍,第一和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個限定至少一個大致線性形狀的部分。這樣,對于板的基本上每個截面,板的大致矩形橫截面被維持。
在本公開的另一個方面,板的縱向范圍是非線性的。如果將被固定的骨頭不是直的而是彎曲的,這是特別有利地。另外,由于骨頭的橫截面沿著骨頭的縱向范圍顯著地變化并且與骨頭的中心部分的通常較薄的橫截面相比,在骨頭的端部處具有通常更大的橫截面,板的大致非線性形狀的縱向范圍能沿著骨頭的長度具有不同尺寸的橫截面。這有利地通過具有沿著骨頭的表面非線性地延伸的骨板而實現。[0022]在本公開的另一個方面,用于骨螺釘的至少一個孔設置于板中在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之間延伸,并且骨螺釘適合于將板固定至骨頭。這產生了骨板至骨頭的改進的附接手段,并且根據斷裂的尺寸,和/或斷骨段的數目,這有利地有助于康復過程。
根據獨立權利要求
的板的上述不同方面和這里實現的特點自然能彼此組合。
本公開的其他方面也在從屬權利要求
、描述和附圖中敘述。
本公開的其他應用領域從下面提供的詳細描述中將變得明顯。應當理解到,詳細描述和具體示例意在僅是示例的目的而不是要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公開的范圍。
本公開將更詳細地進行解釋并且從詳細描述和附圖中得到完全的理解,其中
圖1是遠端股骨(distal femur)板的實施例的透視圖;
圖1A是圖1中所示的板的頂面圖;
圖1B是圖1中所示的板的底面圖;
圖2示出板的截面;
圖3示出圖2中所示的板沿著線A-A截取的截面;
圖4是圖1中所示的板的橫截透視圖,示出板的尾部;
圖5是圖1中所示的板的橫截透視圖,示出板的尾部;并且
圖6是圖1中所示的板的透視橫截圖,示出板的頭部。
以下對實施例的描述實際上僅是示例性的并且決不是要限制本公開、其應用或使用。
具體實施方式
圖1示出板,比如將附接至斷裂大腿骨表面6 (圖2)的遠端股骨板10。第一或頂表面2具有多個孔14和多個部分16'—在下面解釋的橫截面中看時一其限定大致線性形狀的或平面的部分16'并且其相應的寬度根據骨頭的尺寸和形狀沿著板10的長度改變。另夕卜,提供多個部分32'—在下面解釋的橫截面中看時一其限定不同的非線性形狀的或非平狀的部分32'。板10的頂表面2中示出的孔14延伸穿過至第二表面4 (還已知為骨面對表面4或底面4)。孔14理想地與適合于將板10固定至骨表面6的骨螺釘一起使用。
在下文中,相同的參考標號用于類似的特征,比如設計相似或實施相同技術功能的特征。圖2示出根據本公開的面對骨表面6的板10的橫截面。板10的底表面4具有大致非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2,其適應并且適合于按照下面示例中的骨表面6的輪廓成形。
參照圖2,大致線性形狀的側部8與大致非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2相鄰,該側部8在這個示例中大致垂直于板10的側壁22和24。大致線性形狀的側部8和側壁22、24接合處的邊緣能是圓化或磨光的,或具有防止對骨表面6周圍的組織造成損害并且優選地易于制造的任何形狀。大致線性形狀的外部8和側壁22、24大致相互垂直以使得板10的橫截面限定矩形38,兩個大致線性形狀的部分8形成矩形38的一個長邊的一部分。
如在圖1A中最好地示出,板10的示例性實施例被分為尾部40和頭部42。尾部40具有單排的孔14,圖1中示出為六個孔。尾部40形成非假體周圍區域(non-periprostheticzone),因為尾部40中的孔14定位和定向為在其中沒有假體情況下附接至骨頭。頭部42具有多個子組44的孔14,每個子組44包括三個相對于板10的縱向軸線46對角地布置的孔。頭部42形成假體周圍區域,因為頭部42中的孔14定位和定向為在其中具有假體情況下附接至骨頭。
總體上參照圖4和5,板10的橫截視圖示出了延伸越過板10的側向范圍的線性形狀的部分8。尾部40具有總寬度C的骨面對表面4,其包括具有線性部分寬度B、B'的線性部分8以及具有非線性寬度A的非線性部分12。線性寬度B、B'可以相等或不相等,并且在沿著骨面對表面4的縱向范圍的各個點處寬度B可相對于寬度B'改變。線性部分寬度B和B'組合以形成小到總寬度C的大約35%、45%或50%以及大到總寬度C的大約80%、90 %或100 %,或在由任何前述值限定的任何范圍內。在圖4和5的所示實施例中,例如,線性部分寬度B、B'包括總寬度C的大約51%。
現在參照圖1B,線性部分8'還可描述為在尾部40和頭部42中覆蓋頂面2的總面積的一部分。線性或平面部分8'相應于上述線性側部8(圖2)。底面4上的兩個線性部分8'的組合覆蓋面積,表達為底面2的總面積的百分比,可形成為小到35%、45%或50%以及大到80190%或100%,或在由任何前述值所限定的任何范圍內。在圖1B的示出實施例中,例如,線性部分8'組合以包括底部4的總面積的大約50%。
現在轉向圖6,頭部42示出為具有骨面對表面4,骨面對表面4具有橫跨側壁22、24中的每個相鄰扇形的最寬點測量的總寬度Z。總寬度Z包括具有寬度Y、Y'的線性部分8以及具有寬度X的非線性部分12。與線性部分寬度B、B'類似,線性部分寬度Y、Y'可具有相等或不相等的寬度并且在板10的縱向范圍上可相對于彼此改變。線性部分8的線性部分寬度Y、Y'可組合形成小到總寬度Z的大約24 %、34 %或44 %和大到總寬度Z的60 %、70%或80%,或在由任何前述值所限定的任何范圍內。在圖6的所示實施例中,例如,線性部分寬度Y、Y'包括總寬度Z的大約68%。
參照圖2,骨治療板10的頂面2是大致凸面形狀的。更具體地,如圖2的橫截面中所示,頂面2限定大致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6,其與第二表面4的大致線性形狀的側部8基本上平行并且限定矩形38的另一個較長側的一部分。大致非線性形狀的側部32(圖2)形成圓形的部分圓周,即,非線性形狀的部分32是彎曲的,即,呈圓弧形的形狀。頂面2的非線性形狀的部分32和底面4的非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2 (上面討論的)共同配合以限定板10的大致U性橫截面輪廓。在所示實施例中,這個U性橫截面輪廓基本上延伸跨過全部的板10。然而,在本公開的范圍內,也可僅板10的一部分具有U性橫截輪廓,比如頂面2或底面4缺少非線性形狀的部分。
仍然參照圖2,分割所述板10的水平線表示了平面36,其平行于板10的大致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6和大致線性形狀的側部8。法線34是與平面36相交的豎直線,并且法線34與板10的交點表示板的幾何中心18、20。板10的厚度限定為中心18和中心20之間的間距,即,板10的厚度是第一和第二表面的基本上平行的線性形狀部分之間的間距。板10的厚度能有利地改變以適應于待治療的骨折的尺寸,和/或所述骨頭的尺寸。另外,板10的厚度能沿著其長度改變。
返回至圖6,頂面2在頭部42的范圍具有基本上連續的線性(即,平的或平面的)部分16'。借助示出,標記工具能假定用來畫出跨過板10的頭部42的基本上全部縱向范圍的線,而不用將標記工具從頂面2的線性部分16'移除。為了這個示出的目的,由孔14在頂面2中形成的開口被視為形成線性部分16'的一部分,因為每個這樣的開口限定基本上平面區域。
頂面2在頭部42中具有總寬度Z,線性部分16'如圖6中所示限定頭部42中的線性部分寬度Z'。線性部分寬度Z'可形成為小到總寬度Z的大約36%、41%或46%和大到總寬度Z的大約50 %、55 %或60 %,或在由任何前述值所限定的任何范圍內。在圖6的所示實施例中,例如,線性部分寬度Z'包括總寬度Z的大約45%。
現在參照圖4-5,尾部40中的線性部分16'被非線性部分32'中斷,因此不可能在不接觸至少一個非線性部分32'的情況下畫出跨過尾部40的全部縱向范圍的連續線。
在尾部40中頂面2具有總寬度C,線性部分16'如圖4中所示限定尾部40中的線性部分寬度C'。線性部分寬度C'可形成小到總寬度Z的大約52%、57%或62%和大到總寬度Z的大約77%、82%和87%,或在由任何前述值所限定的任何范圍內。在圖4的所示實施例中,例如,線性部分寬度C'包括總寬度C的大約77%。
另外,由于線性部分16'的寬度C'、Z'可根據板10的具體選擇橫截面而改變,線性部分16'也可描述為覆蓋尾部40和頭部42 二者中的頂面2的一部分總面積。尾部40中的線性部分16'的覆蓋面積(表達為尾部40中的頂面2的總面積的百分比),可形成為小至Ij 8 %、12 %或16 %和大到24 %、28 %或32 %,或在由任何前述值所限定的任何范圍內。在圖1A所示的實施例中,例如,線性部分16'包括尾部40中的頂面2的總面積的大約20%。
仍然參照圖1A,線性部分16'占據板10的頭部42中的總表面積的較大百分比。頭部42中的線性部分16'的覆蓋面積(表達為頭部42中的頂面2的總面積的百分比),可形成小到20 %、25 %或30 %和大到40 %、45 %或50 %,或在由任何前述值所限定的任何范圍內。在圖1A所示的實施例中,例如,線性部分16'包括頭部42中的頂面2的總面積的大約 35%。
現在參照圖1B,底面4也具有相應于線性側部8 (圖2)的線性或平面部分8'。底面4上的兩個線性部分8'的覆蓋面積(表達為底面2的總面積的百分比),可形成為小到30 %、35 %或40 %和大到80 %、65 %或70 %,或在由任何前述值所限定的任何范圍內。
圖1的板10沒有清楚地不出具有第一表面2和第二表面4的板,所述表面對于板10的縱向范圍精確地相互平行地延伸,但是板10的平面36基本上與板10將附接于此的骨表面平行,即,板10的平面36基本上與骨表面6平行,而不管骨表面6的準確形狀以及板10的準確形狀。
在這點,應當注意到,板10的寬度由板10的側壁22、24的中心之間的間距限定,并且板10的寬度還適合為與骨表面6的輪廓相對應。還應當注意到,側壁22、24不需要必須垂直于大致平狀外部區段8或大致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6,側壁22、24的形狀也不是必須是線性的,而是還能是凸面的或凹面的。然而,大致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6和大致線性形狀的側部8相互平行的事實仍然允許本公開的骨康復板10描述為具有大致矩形橫截面,并且大致線性形狀的側部8和大致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6'形成矩形38的長邊的部分。
另外,板10的長度能由板10的端壁26、28(參見圖3)的幾何中心之間的間距限定,并且同樣地,板的長度適合于相應于骨表面的斷裂尺寸,和/或所述骨頭的尺寸。如圖1A中最好地示出,板10在從頂面2看時具有彎曲的總體形狀。板10的本體限定延伸穿過板10的范圍的中心線或縱向“軸線”46,其中軸線46是彎曲或非線性的。由于軸線46的這個彎曲,頭部42在從頂面2看時相對于尾部40傾斜。這個彎曲可例如便于對于不同長度的骨板10使用通用夾具,比如與本申請同日申請的名稱為“BONE PLATE FIXATION SYSTEM”(代理檔案號N0.ZM0792)的美國專利申請中描述的夾具,該申請的全部內容通過參考結合于此。
圖2中所示的板10的橫截面能是圖1中所示的遠端股骨板10的橫截面。由于大腿骨的直徑沿著骨頭的長度改變,板10的寬度和非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2的曲率半徑也改變,變化量取決于股骨的骨尺寸的變化。例如,遠端股骨板10的非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2的曲率半徑沿著骨表面6的輪廓改變。然而,非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2通常將位于板10的中心處,并且從下面(這里未示出)看時將看似大致遵循骨表面6的輪廓的槽。例如,對于彎曲的骨頭,板10也將是彎曲的。
板10的寬度是孔14的直徑的大約2至20倍,并且板10的厚度是孔14的直徑的大約1/2至18倍。板10的材料能是通常用于骨接合手術過程中的任何材料并且可從包括鈦、手術用鋼、手術用合成材料、復合合成聚合材料或者甚至可生物兼容的手術用材料的組中選擇。
如圖1中能看到的,板10是基本上細長形狀的,即,板10從圖1的頂部左側基本上縱向地延伸至圖1的底部右側。沿著這個縱向范圍,即,沿著板10的長度,板10的橫截面如這里所述和如圖2中所示大致垂直于縱向范圍。
如果沿著板10的縱向范圍截取幾個截面圖,那么很多截面圖中,比如大部分或基本上每個截面圖,第一和第二表面2、4中的至少一個將限定至少一個大致線性形狀的部分
8、16。這并不排除下述垂直于縱向范圍的橫截面的存在,其中由于板的具體設計,第一或第二表面2、4在板的一部分處,例如,孔14的區域中,都不具有大致線性形狀的部分8、16。
如圖1中能看到,板10通常沿著其縱向范圍彎曲,S卩,板10的縱向范圍是非線性形狀的。換言之,由于骨表面的形狀輪廓,板10的“中心軸線”是曲線而不是直線。
圖2還示出從頂面2延伸至骨面對表面4的孔14,其適合于與骨螺釘一起使用,即,孔14的形狀和幾何形狀能根據用來將板10附接至骨表面6的骨螺釘的類型改變。因而,板10決不是限制于任何具體類型的骨螺釘。在本發明的范圍內,板可由骨螺釘固定至骨頭以使得板不與骨表面相接觸或僅少量接觸,即,板沒有相對于骨表面螺旋。
在圖2所示的實施例中,非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2具有彎曲形狀。然而,在本公開的內容中,其還能是三角形的中間部分、矩形的中間部分或通常任何種類的凹面或凹面狀的中間部分,以降低板的制造需求。
圖2的板10具有如由矩形38所示的大致矩形橫截面。板10的橫截面的邊界或周邊限定矩形38的長邊,橫截面的邊界內接在該矩形內,即,板10的第一和第二表面2、4限定矩形38的尺寸(高度或厚度)。如能在圖2中看到的,由第二表面4限定的非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2位于矩形38內并且定位于形成矩形38的長邊之一的一部分的兩個大致線性形狀的側部8之間,并且第一表面2限定形成矩形38的另一個長邊的一部分的中間部分16。中間部分16定位于位于矩形38內的兩個側部32之間。
非線性形狀的部分12是板10的橫截面的邊界的大致凸面部分,并且非線性形狀的部分32是邊界的大致凹面部分。如能從圖2的矩形38中看到,第一表面2的大致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6基本上平行于第二表面4的大致線性形狀的側部8。圖2的側部32是彎曲形狀的但是也能是線性形狀的。
圖3示出沿著圖2的法線34的截面A_A。圖3的板10的截面A-A示出板10的端壁26、28,其將板10的第一表面2和第二表面10連接,在這個示例中,這形成矩形。
如果需要,多個槽可沿著圖2的大致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2提供。如果提供,這些槽能實現板10和骨表面6之間的接觸面積的減少。
大致非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2的表面的結構能包括有利于骨復原過程的任何類型的幾何形狀。
另外,非線性形狀的部分12、32能是任何幾何形狀的,S卩,直線、曲線、鋸齒形狀的部分等。然而,應當注意到,這個幾何形狀沒有位于與線性形狀的部分相同的平面中,而是與這個平面交叉。
另外,第一表面2的線性形狀的中間部分16與兩個側部32的每個(非線性形狀的部分32)之間的過渡點能通過曲率半徑的改變或第一表面2的梯度(斜率)的改變來限定。如果側部32是與大致直線的中間部分16交叉的大致直線,那么在兩條線的相交點處具有扭結(kink)。
能考慮提供具有輕微彎曲的線性中間部分16的表面,那么側部32也彎曲但是具有不同的曲率半徑,因此在兩個彎曲部分之間的過渡處出現半徑的改變。
本公開的以下方面可與獨立權利要求
、從屬權利要求
的方面組合以及彼此相組
口 ο
橫截面的線性部分可包括在所述板的所述寬度的大約36%和大約87%之間。
板可限定跨越頭部以及與所述頭部相反的尾部的縱向范圍,在所述尾部中截取的所述橫截面,所述線性部分包括所述板的所述寬度的大約52%和大約87%之間。線性部分可包括所述板的所述寬度的大約77%。
板可限定跨越頭部以及與所述頭部相反的尾部的縱向范圍,在所述頭部中截取的所述橫截面,所述線性部分包括所述板的所述寬度的大約36%和大約60%之間。線性部分可包括所述板的所述寬度的大約45%。
線性橫截面可定位于所述骨面對表面上,所述線性部分包括在所述板的所述寬度的大約24%和大約100%之間。板可限定跨越頭部以及與所述頭部相反的尾部的縱向范圍,在所述尾部中截取的所述橫截面,所述線性部分包括所述板的所述寬度的大約35%和大約100%之間。線性部分可包括所述板的所述寬度的大約51%。
板可限定跨越頭部以及與所述頭部相反的尾部的縱向范圍,在所述頭部中截取的所述橫截面,所述線性部分包括所述板的所述寬度的大約24%和大約80%之間。線性部分可包括所述板的所述寬度的大約68%。
頂部本體表面可限定頂部本體表面區域,其由接近所述尾部的頂部本體表面尾部區域和接近所述頭部的頂部本體表面頭部區域構成。所述頂部平狀表面包括接近所述頭部的頂部平狀頭部表面部分,所述頂部平狀頭部表面部分限定包括所述頂部本體表面頭部區域的大約35%的區域。
頂部本體表面可限定頂部本體表面區域,其由接近所述尾部的頂部本體表面尾部區域和接近所述頭部的頂部本體表面頭部區域構成。所述頂部平狀表面包括接近所述尾部的頂部平狀尾部表面部分,所述頂部平狀尾部表面部分限定包括所述頂部本體表面尾部區域的大約20%的區域。
頂部平狀頭部表面部分在整個所述頭部中是基本上連續的。
頂部平狀尾部表面部分可由所述尾部中的至少一個非平狀表面中斷。
板可限定在所述尾部和所述頭部之間延伸的彎曲軸線。
尾部孔圖案可包括非假體周圍孔圖案。
頭部孔圖案可包括假體周圍孔圖案。
本公開的描述實際上僅是示例性的,并且因而,不脫離本公開主旨的變化將在本公開的范圍內。這種變化不認為脫離了本公開的范圍中的精神。
參考標號列表
3 第一表面
4 第二表面
6 骨表面
8 側部
10 板
12 中間部分
14 孔
16 中間部分
18 中心
20 中心
22 側壁
24 側壁
26 端壁
28 端壁
32 側部
34 法線
36 平面
38 矩形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骨折治療的板,所述板具有縱向范圍、限定所述板的橫向于所述縱向范圍的最大范圍的寬度、第一頂面、第二骨面對表面以及將所述頂面與所述骨面對表面互連的相反側面,所述骨面對表面與所述頂面相反,所述板的沿所述縱向范圍基本每個橫截面限定邊界,所述邊界限定橫截面的至少一個線性部分,所述線性部分定位于i)所述頂面和ii)所述骨面對表面的至少一個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板的所述橫截面的邊界限定所述橫截面的邊界內接于其內的矩形的第一和第二長邊,所述第二表面限定非線性中間部分,其位于矩形內部并且定位于形成矩形的第一長邊的一部分的兩個大致線性側部之間,并且所述第一表面限定中間部分,其形成矩形的第二長邊的一部分并且定位于位于矩形內部的兩個偵U部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
1的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板限定平面,所述至少一個大致線性部分平行于所述平面。
3.根據權利要求
1的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大致線性部分鄰近至少一個非線性部分。
4.根據權利要求
3的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非線性部分限定所述橫截面的邊界的大致凹面和大致凸面部分的其中之一。
5.根據權利要求
4的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非線性部分以圓弧形狀彎曲。
6.根據權利要求
1的板,其特征在于:由第二表面限定的所述非線性中間部分適合于匹配骨表面的輪廓。
7.根據權利要求
1的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板的所述橫截面中,所述第一表面限定大致凸面形狀。
8.根據權利要求
1的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板的所述橫截面中,所述第一表面限定大致線性中間部分。
9.根據權利要求
8的板,其特征在于:由所述第一表面限定的所述大致線性中間部分基本上平行于由所述第二表面限定的大致線性側部。
10.根據權利要求
1的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板的所述橫截面中,由所述第一表面限定的所述側部是彎曲的或大致線性的。
11.根據權利要求
1的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板具有限定縱向范圍的細長形狀,并且所述板的所述橫截面大致垂直于所述縱向范圍。
12.根據權利要求
1的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板的所述縱向范圍是非線性的。
13.根據權利要求
1的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板包括尺寸設計為接收骨螺釘的至少一個孔,所述孔在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之間延伸,其中骨螺釘適合于將所述板固定至骨頭。
14.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
的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板包括: 具有U形橫截面輪廓的縱向本體,所述本體包括: 尾部,具有形成于其中的尾部孔圖案;以及 布置為與所述尾部相反的頭部,所述頭部具有形成于其中的頭部孔圖案,所述頭部孔圖案與所述尾部孔圖案不同; 布置于所述骨面對本體表面上的骨面對平狀表面;以及 布置于所述頂部本體表面上的頂部平狀表面。
專利摘要
一種板提供用于骨折治療,該板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第二表面與第一表面相反并且適合于面對骨表面。第一和第二表面的至少一個限定板的至少一個橫截面的邊界的至少一個大致線性形狀部分。
文檔編號A61B17/80GKCN202908830SQ201090000996
公開日2013年5月1日 申請日期2010年7月7日
發明者J·韋利科夫, S·帕加內托 申請人:捷邁有限責任公司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