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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帶提手和照明燈的戶外傘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hao):8347498閱讀:193來源:國(guo)知局(ju)
一種帶提手和照明燈的戶外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日用品,具體涉及一種帶提手和照明燈的戶外傘。
【背景技術】
[0002]戶外傘常用于咖啡廳、別墅花園、草坪、門衛物業等各類戶外場所,是人們休閑、遮陽的理想之選。目前,市場上的戶外傘功能單一,除了滿足人們基本的遮陽需求外,更多的設計在于外觀顏色或者材質的選取,而沒有其他的功能,尤其不具有照明的功能,且戶外傘體積較大,不易搬運。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解決現有的戶外傘不具有照明功能和不易搬運的問題。
[0004]為此,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帶提手和照明燈的戶外傘,包括傘骨、支架和與該支架連接的傘座,所述支架上設置有提手,所述傘骨上安裝有燈泡。
[0005]上述提手沿垂直于支架的方向呈“U”字型,該提手的底端分別設置有與支架配合的套筒,所述套筒與提手通過焊接固定連接。
[0006]上述套筒在與提手對立的一端設置有螺紋孔,在該螺紋孔內安裝有與該螺紋孔配合的螺釘。
[0007]上述傘座底部設置有一電池倉。
[0008]上述支架上設置有控制燈泡的開關,燈泡通過開關與電池倉連接。
[0009]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本發明提供的這種帶提手和照明燈的戶外傘,包括傘骨、支架和與該支架連接的傘座,所述支架上設置有提手,所述傘骨上安裝有燈泡。因此,本發明解決了現有的戶外傘不具有照明功能和不易搬運的問題,即使夜間需使用戶外傘,也不用擔心光線差的問題,可直接利用傘骨上的照明燈進行照明,豐富了戶外傘的功能;另外,如果需要將傘搬運到其他地方時,可以利用傘上的提手,且可根據需要通過擰緊或者松動螺釘,來調節提手的位置,方便生活和工作。
[0010]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帶提手和照明燈的戶外傘的示意圖。
[0012]附圖標記說明:1、傘骨;2、支架;3、傘座;4、電池倉;5、燈泡;6、開關;7、提手;8、
套筒;9、螺釘。
【具體實施方式】
[0013]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帶提手和照明燈的戶外傘,包括傘骨1、支架2和與該支架2連接的傘座3,所述支架2上設置有提手7,提手7沿垂直于支架2的方向呈“U”字型,該提手7的底端分別設置有與支架2配合的套筒8,所述套筒8與提手7通過焊接固定連接,套筒8在與提手7對立的一端設置有螺紋孔,在該螺紋孔內安裝有與該螺紋孔配合的螺釘9。如果需要將傘搬運到其他地方時,可以利用傘上的提手,且可根據需要通過擰緊或者松動螺釘,來調節提手的位置,方便生活和工作。
[0014]實施例2:
本實施例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在傘骨I上安裝有燈泡5,,傘座3底部設置有一電池倉4,支架2上設置有控制燈泡5的開關6,燈泡5通過開關6與電池倉4連接。即使夜間需使用戶外傘,也不用擔心光線差的問題,可直接利用傘骨上的照明燈進行照明,豐富了戶外傘的功能。
[0015]本發明解決了現有的戶外傘不具有照明功能和不易搬運的問題,即使夜間需使用戶外傘,也不用擔心光線差的問題,可直接利用傘骨上的照明燈進行照明,豐富了戶外傘的功能;另外,如果需要將傘搬運到其他地方時,可以利用傘上的提手,且可根據需要通過擰緊或者松動螺釘,來調節提手的位置,方便生活和工作。
[0016]以上例舉僅僅是對本發明的舉例說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的限制,凡是與本發明相同或相似的設計均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帶提手和照明燈的戶外傘,包括傘骨(I )、支架(2)和與該支架(2)連接的傘座(3),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上設置有提手(7),所述傘骨(I)上安裝有燈泡(5)。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提手和照明燈的戶外傘,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手(7)沿垂直于支架(2)的方向呈“U”字型,該提手(7)的底端分別設置有與支架(2)配合的套筒(8),所述套筒(8)與提手(7)通過焊接固定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帶提手和照明燈的戶外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8)在與提手(7)對立的一端設置有螺紋孔,在該螺紋孔內安裝有與該螺紋孔配合的螺釘(9)。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提手和照明燈的戶外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座(3)底部設置有一電池倉(4)。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提手和照明燈的戶外傘,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上設置有控制燈泡(5)的開關(6),燈泡(5)通過開關(6)與電池倉(4)連接。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帶提手和照明燈的戶外傘,包括傘骨、支架和與該支架連接的傘座,所述支架上設置有提手,所述傘骨上安裝有燈泡。因此,本發明解決了現有的戶外傘不具有照明功能和不易搬運的問題,即使夜間需使用戶外傘,也不用擔心光線差的問題,可直接利用傘骨上的照明燈進行照明,豐富了戶外傘的功能;另外,如果需要將傘搬運到其他地方時,可以利用傘上的提手,且可根據需要通過擰緊或者松動螺釘,來調節提手的位置,方便生活和工作。
【IPC分類】A45B3-00, A45B25-02
【公開號】CN104665137
【申請號】CN201310635642
【發明人】李新苗, 王偉超
【申請人】西安福安創意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3日
【申請日】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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