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直驅式電動割草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割草機,特別涉及一種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尤指裝設有外轉式馬達的割草機。
背景技術:
現有的用于割草機的引擎是以汽柴油為驅動動力來源,因此,當消耗汽柴油來產生驅動動力后,隨之而來則是產生許多廢氣(例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無法符合環保的訴求,因此即有相關業者以碳刷馬達利用市電或電池供電,以符合環保的訴求,但由于碳刷馬達需要碳刷接觸來改變電流極性使馬達運轉,因此碳刷無法流過大電流,所以直流碳刷馬達的出力較小,需要減速齒輪來增加其扭力,因此壽命較短且效率也低。是以,上述現有技術的問題與缺失,即為相關業者所亟欲改善的課題。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利用外轉式的馬達來產生大轉距、高扭力,并利用電能作為馬達的驅動動力,讓割草機可更有效率進行除草作業,并具有環保的效用。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直驅式電動割草機,該割草機設置有驅動裝置、切割裝置以及操作裝置,其中該驅動裝置具有一外轉式電動馬達,外轉式電動馬達上方連接有連接件,且外轉式電動馬達設置有定子,定子外側套設有轉子,定子連接有基座,連接件連接于基座,而轉子下方連接有下蓋,并于基座內設置有轉軸,轉軸末端延伸出下蓋,使轉子帶動下蓋與轉軸樞轉;該切割裝置連接于驅動裝置的下蓋;該操作裝置設置有桿體,桿體一端連接于驅動裝置的連接件,另一端設置有用以連接電源供應器的電連接器,且桿體上設置有握把件以及開關,并使電連接器、開關電連接于驅動裝置的外轉式電動馬達。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中,該外轉式電動馬達的基座內設置有定位柱,而定子內設置有定位孔,且定位孔套設于定位柱外側,定位孔的側壁上凹設有第一定位槽而定位柱表面凹側有第二定位槽,且第一定位槽正對于第二定位槽,并于第一定位槽與第二定位槽內設置有定位塊。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中,該轉子設置有外殼體,外殼體的內壁上間隔設置有多塊磁鐵,而下蓋具有基部,基部周緣間隔向上延伸有多根固定柱,且各固定柱分別固定于兩個相鄰磁鐵之間。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中,該外轉式電動馬達的基座內設置有定位柱,定位柱上下兩端分別設置有軸承,而轉軸位于定位柱內,且轉軸兩端分別連接于軸承。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中,該定位柱上端的軸承上方設置有鎖固件,鎖固件鎖固于轉軸。[0013]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中,該外轉式電動馬達的下蓋具有基部,基部表面設置有缺槽,而轉軸下端穿設有限位柱,限位柱兩端位于缺槽內。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中,該驅動裝置的連接件設置有外罩,外罩以固定元件鎖固于外轉式電動馬達的基座表面,且外罩一側連接有插接桿,插接桿末端插接于操作裝置的桿體內,并利用固定元件鎖固于桿體。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中,該切割裝置設置有繩轉式切割器,繩轉式切割器連接于轉軸及下蓋表面。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中,該切割裝置設置有刀片式切割器,刀片式切割器連接于轉軸及下蓋表面。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利用外轉式的馬達來產生大轉距、高扭力,并利用電·能作為馬達的驅動動力,讓割草機可更有效率進行除草作業,并具有環保的效用。
圖I為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外觀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的局部立體外觀分解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外轉式電動馬達的立體局部分解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外轉式電動馬達的立體分解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外轉式電動馬達的剖面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外觀局部分解圖;圖7為本實用新型第二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外觀圖。附圖標記說明1-驅動裝置;11_外轉式電動馬達;111-定子;1111_定位孔;1112-第一定位槽;112-轉子;1121-外殼體;1122_磁鐵;113_基座;1131-定位柱;1132-第二定位槽;114-下蓋;1141_基部;1142_固定柱;1143_缺槽;115_轉軸;116_定位塊;117_軸承;118-鎖固件;119-限位柱;12_連接件;121_外罩;1211_鎖固孔;122_插接桿;2_切割裝置;21_繩轉式切割器;211_旋動盤;212_繩體;22_刀片式切割器;3-操作裝置;31_桿體;32_電連接器;33_握把件;34_開關;4_固定元件。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I至圖6所示,由圖中可清楚看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較佳實施例,該割草機設置有驅動裝置I、切割裝置2以及操作裝置3,其中該驅動裝置I具有一外轉式電動馬達11及連接件12,該外轉式電動馬達11設置有定子111,定子111內設置有定位孔1111,定位孔1111的側壁上凹設有第一定位槽1112,定子111外側套設有轉子112,轉子112設置有外殼體1121,外殼體1121的內壁上間隔設置有多塊磁鐵1122,各磁鐵1122正對于定子111外周緣表面,而定子111 一側連接有基座113,基座113內設置有定位柱1131,定位柱1131上下兩端分別設置有軸承117,定位柱1131套設于定位孔1111內側,且定位柱1131表面凹側有第二定位槽1132,第二定位槽1132正對于定位孔1111的第一定位槽1112,并于第一定位槽1112與第二定位槽1132之間設置有定位塊116,而轉子112下方連接有下蓋114,下蓋114下方具有基部1141,基部1141周緣間隔向上延伸有多根固定柱1142,且各固定柱1142分別固定于兩個相鄰磁鐵1122之間,基部1141表面設置有缺槽1143,而該基座113的定位柱1131內設置有轉軸115,轉軸115穿設于基座113的定位柱1131,且轉軸115兩端分別連接于定位柱1131兩端的軸承117,且轉軸115上方末端的軸承117設置有鎖固件118,鎖固件118鎖固于轉軸115,并使轉軸115下方末端延伸出下蓋114,并于轉軸115下端穿設有限位柱119,限位柱119兩端位于下蓋114的缺槽1143內;而該連接件12設置有外罩121,外罩121具有多個鎖固孔1211,外罩121 —側連接有插接桿122。該切割裝置2設置有繩轉式切割器21,繩轉式切割器21具有旋動盤211,旋動盤211連接有繩體212,且旋動盤211以固定元件4鎖固于下蓋114底面的轉軸115處。該操作裝置3設置有桿體31,桿體31 —端設置有電連接器32,桿體31上設置有握把件33以及開關34。由上可知,當本實用新型于組構時,是將驅動裝置I的連接件12連接于外轉式電動馬達11上方的基座113,使該連接件12的外罩121與該基座113相互連接,再以固定元 件4穿入外罩121的鎖固孔1211并固定于基座113表面,使連接件12的外罩121與外轉式電動馬達11的基座113相互鎖固形成固定,驅動裝置I的連接件12連接于操作裝置3的桿體31 —側,使連接件12的插接桿122末端插接于操作裝置3的桿體31內,并利用有固定元件4將插接桿122鎖固于桿體31,且該操作裝置3的電連接器32連接于電源供應器(圖中未示出),并使電連接器32及開關34電連接于驅動裝置I的外轉式電動馬達11,續將該切割裝置2的繩轉式切割器21連接于驅動裝置I的轉軸115及下蓋114表面,讓繩轉式切割器21的旋動盤211會連接于轉軸115,并利用固定元件4固定轉軸115及旋動盤211形成定位;如圖I所示,當第一實施例于使用時,啟動操作裝置3的開關34,使其電連接的驅動裝置I的外轉式電動馬達11會開始運轉,讓外轉式電動馬達11的轉子112帶動下蓋114與轉軸115樞轉,進而讓切割裝置2的繩轉式切割器21的旋動盤211被外轉式電動馬達11的下蓋114與轉軸115帶動樞轉,讓繩轉式切割器21的繩體212會快速旋動后產生切削作用,用以供使用者進行割草作業。請參閱圖7所示,由圖中可清楚看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較佳實施例,第二較佳實施例與第一較佳實施例不同處在于,該切割裝置2設置有刀片式切割器22,將刀片式切割器22利用固定元件4連接于外轉式電動馬達11的轉軸115及下蓋114表面;當第二實施例于使用時,啟動操作裝置3的開關34,使其電連接的驅動裝置I的外轉式電動馬達11會開始運轉,讓外轉式電動馬達11的轉子112帶動下蓋114與轉軸115樞轉,進而讓刀片式切割器22被下蓋114與轉軸115帶動樞轉,讓刀片式切割器22快速旋動后產生切削作用,用以供使用者進行割草作業。
權利要求1.一種直驅式電動割草機,該割草機設置有驅動裝置、切割裝置以及操作裝置,其特征在于 該驅動裝置具有一外轉式電動馬達,外轉式電動馬達上方連接有連接件,且外轉式電動馬達設置有定子,定子外側套設有轉子,定子連接有基座,連接件連接于基座,而轉子下方連接有下蓋,并于基座內設置有轉軸,轉軸末端延伸出下蓋,使轉子帶動下蓋與轉軸樞轉; 該切割裝置連接于驅動裝置的下蓋; 該操作裝置設置有桿體,桿體一端連接于驅動裝置的連接件,另一端設置有用以連接電源供應器的電連接器,且桿體上設置有握把件以及開關,并使電連接器、開關電連接于驅動裝置的外轉式電動馬達。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特征在于,該外轉式電動馬達的基座內設置有定位柱,而定子內設置有定位孔,且定位孔套設于定位柱外側,定位孔的側壁上凹設·有第一定位槽而定位柱表面凹側有第二定位槽,且第一定位槽正對于第二定位槽,并于第一定位槽與第二定位槽內設置有定位塊。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特征在于,該轉子設置有外殼體,外殼體的內壁上間隔設置有多塊磁鐵,而下蓋具有基部,基部周緣間隔向上延伸有多根固定柱,且各固定柱分別固定于兩個相鄰磁鐵之間。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特征在于,該外轉式電動馬達的基座內設置有定位柱,定位柱上下兩端分別設置有軸承,而轉軸位于定位柱內,且轉軸兩端分別連接于軸承。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特征在于,該定位柱上端的軸承上方設置有鎖固件,鎖固件鎖固于轉軸。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特征在于,該外轉式電動馬達的下蓋具有基部,基部表面設置有缺槽,而轉軸下端穿設有限位柱,限位柱兩端位于缺槽內。
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特征在于,該驅動裝置的連接件設置有外罩,外罩以固定元件鎖固于外轉式電動馬達的基座表面,且外罩一側連接有插接桿,插接桿末端插接于操作裝置的桿體內,并利用固定元件鎖固于桿體。
8.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特征在于,該切割裝置設置有繩轉式切割器,繩轉式切割器連接于轉軸及下蓋表面。
9.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直驅式電動割草機,其特征在于,該切割裝置設置有刀片式切割器,刀片式切割器連接于轉軸及下蓋表面。
專利摘要一種直驅式電動割草機,該割草機設置有驅動裝置、切割裝置以及操作裝置,該驅動裝置具有外轉式電動馬達,外轉式電動馬達上方連接有連接件,外轉式電動馬達設置有定子,定子上方連接有基座,及其外側套設有轉子,轉子下方連接有下蓋,而基座內設置有轉軸,轉軸末端延伸出下蓋,該操作裝置連接于驅動裝置的連接件上方,及具有用以電連接于外轉式電動馬達的電連接器及開關,而切割裝置連接于轉軸下方末端及下蓋,當操作裝置連接電源供應器并驅動外轉式電動馬達時,外轉式電動馬達的轉子帶動下蓋與轉軸樞轉,轉軸及下蓋帶動切割裝置旋轉作動,因外轉式電動馬達提供更大的轉距及扭力,讓割草機更有效率進行割草作業。
文檔編號A01D34/416GK202722031SQ2012203443
公開日2013年2月13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16日 優先權日2012年7月16日
發明者吳輝毅 申請人:吳輝毅